优化放射性药品配送管理的需要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 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放射性药物 按照不同用途分为诊断和治疗两大类。据统计,目前我国放射性 药品约 29 种,其中诊断用 20 种、治疗用 9 种。主要包括锝-99m 注射液、钼锝发生器、碘-131 口服液、碘-125 密封籽源、碘-125 放免药盒、氟-18 注射液、氯化锶注射液、碳-14 呼吸药盒、磷 -32 注射液等。放射性药品涉及 99mTc、131I、67Ga、201Tl、18F、125I、 14C、99Tc、153Sm、89Sr 和 32P 共 11 种核素。

目前,放射性药品广泛应用于全国 7000 余家医疗机构,每 年仅接受单光子和正电子放射性药品诊断的病患超过 300 万人 次,接受体外诊断的数千万人次,已成为涉及国计民生的必需品。 而放射性药品的运输具有如下特点:大多数药品涉及的核素半衰 期短(绝大多数放射性药品的半衰期小于 60 天,最短的半衰期

不到 2 小时),需要按医院订单生产,由生产单位定时按量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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