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指标通用要求

用于环境辐射剂量率测量的仪器应具备以下主要性能:

a)量程:量程下限应不高于 1×10−8 Gy/h;量程上限按照辐射源的类型和活度进行选择,应急测量情况下,应确保量程上限符合要求,一般不低于 l×10-²Gy/h。 b)相对固有误差:<±15%。c)能量响应:50 keV~3 MeV,相对响应之差<±30%(相对¹³⁷Cs 参考辐射源)。

d)角响应:0~180°角响应平均值(R)与刻度方向上的响应值(R)的比值应大于等于 0.8(对¹³⁷Cs 辐射源)。

e)使用温度:−10~40 ℃(即时测量),−25~50 ℃(连续测量)。f)使用相对湿度:9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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