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3-2017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正当性判断、放射防护最优化、医疗题射剂量钓束和异常医疗题射的调查

与处理等方面的患者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将放射性核素用于临床核医学的诊断与治疗,不包括放射性粒子源植入的情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话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政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20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79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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