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消除事故的影响,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

(2)控制事故影响区域,以防止有人受到大剂量照射,防止污染扩大。

(3)处理要及时迅速。

(4)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5)处理事故均要有安全防护人员指导。

(6)做好事故处理中的剂量监测工作,收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评价事故后果的资料。

(7)处理事故时,要合理减少照射,尤其是减少超过标准的照射;对处理事故的应急人员受照剂量应规定一个限值,由安全防护人员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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