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制定于1990年。这个标准是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共同组织国际专家组设计的,我国也采用了这种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此方法将核动力厂事件分为7级:

1级:异常,核动力厂偏离规定的功能范围。

2级:事件,核动力厂运行中发生具有潜在安全后果的事件。

3级:严重事件,核动力厂的纵深防御措施受到损害。厂内严重污染,工作人员受到过度的辐照。向厂外环境释放放射性物质,公众受到的照射远低于规定限值。

4级:主要在核设施内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部分损坏,对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健康影响。向厂外环境释放少量放射性物质,公众受到规定限值量级的照射.

5级:具有厂外风险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严重损坏。向厂外环境有限度地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部分实施当地应急计划。

6级:严重事故,核动力厂向厂外明显地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全面实施当地应急计划。

7级:极严重事故, 核动力厂向厂外大量释放放射性物质,产生广泛的健康和环境影响。(摘自《核与辐射安全百问百答》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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