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144-1995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 年摄人量限值

发布时间 : 2022-06-20  浏览次数 :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图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的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ALI).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所在空间可能存在放射性气溶胶的工作场所,作为评价空气放射性气溶胶污染程度和估计人员内照射吸入危害的依据。

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3术语

3.1气溶胶:分散在气体中的固体粒子或液滴所构成的悬浮体系。

32粒度:气溶胶粒子的大小,又称粒径,对气溶胶而言,它又是粒子大小及分布情况的概称。本标准

中用活度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AMAD)表示粒度。

3.3活度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某个气溶胶粒子在空气中沉降时的滑流速度,与一个密度为1mg/cm

的球体在相同的空气动力学条件下沉降时的滑流速度相等时,此球体的直径称为该气溶胶粒子的空气

动力半直径,如果在所有的气溶胶粒子中,直径大于和小于上述空气动力学直径的粒子各占总活度的一

半,则此直径称为活度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简称AMAD),

4剂量当量限值

4.1本标准采用的剂量当量限值同于GB4792中第2章关于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42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性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除了眼品体)所受的年剂量当量H,不得超过

500 mSv/a.

4.3为了限制随机性效应,当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年剂量当量不应超过50mS/a,当受到不均匀照

射时,年有效剂量当量H应满足下列不等式:

He≤50mSv/a

式中:He=W,Hri

H,一组织或器官(T)的年剂量当量,mSv/a:

W,一组织或器官(T)的相对危险度权重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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