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GB T14583-1993

发布时间 : 2019-05-20  浏览次数 :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Norm for the measurement of environmental terrestrial gamma-radiation dose rate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修订整合过程中参照了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2月9日发布并实施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168-2004)。其技术内容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完全一致,只做了少量的编辑修改。

本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标准前言部分内容;

—标准内容进行了文字修改,整合: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核安全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3.2环境监测

本标准中指对操作放射性物质或辐射源的设施边界外公共环境的监测。

3.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

田野、道路、森林、草地、广场以及建筑物内,地表上方一定髙度处(通常为1m)由周围物质中的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发出的y射线产生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3.4源相关的环境监测

指测量某一特定的源或实践所导致的地表γ剂量率水平,以确定特定源或实践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5人相关的环境监测

指公众在可能受到几个源照射影响的情况下进行的环境地表y辐射剂量率测量,主要目的在于对公众受到周围环境中放射性物质或辐射产生的照射和潜在照射进行评价,或估计这种照射可能达到的上限。

3.6重要源

日常流岀物的排放量较大和可能产生较高的剂量率的源,从监测角度上被认为是重要源。

3.7次要源

在公共可以接近的地方其外照射剂量当量率非常低(年剂量当量约14Sv左右),流出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正常释放量也非常小,并且很少或者不存在事故性外泄的可能性这一类的各个独立的源在合适的屏蔽和控制下被认为是次要的照射源。

3.8中等性质的源

介于重要源和次要源之间的源被认为是中等性质的源。

3.9公众

除辐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社会成员。

3.10实践

指包含电离辐射照射的活动。

3.11关键人群组

从某一给定实践受到的照射水平在一定程度内是均匀的且高于受照射群体中的其他成员的人群组,称为关键人群组。关键人群组代表群体中预期受到最高剂量当量的个体,他们受到的照射可用以度量该实践所产生的个人剂量的上限。

4测定目的和要求

4.1测定目的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是环境辐射监测的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为:

a.为核设施或其他辐射装置正常运行和事故情況下,在环境中产生的γ辐射对关键人群组或公众所致外照射剂量的估算提供数据资料;

b.验证释放量符合管理限值和法规、标准要求的程度;

c.监视核设施及其他辐射装置的源的状况,提供异常或意外情况的警告;

d.获得环境天然本底γ辐射水平及其分布资料和人类实践活动所引起的环境γ辐射水平变化的资料。

4.2测定大纲的制定。

4.2.1根据源的性质制定测定大纲。

4.2.1.1重要源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制定测定大纲(例如核电厂等大型核设施)。核电厂的环境地表y剂量率的测定应着重于连续测定γ放射性烟云和地表沉积物产生的y辐射剂量率水平。还须获取当地某些气象参数,如:风向、风速和降雨(雪)量等,以便于区分天然辐射变化对地表γ辐射剂量率的影响必须准备好应急测定计划,辐射工作单位的应急测定计划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其内容应包括监测原则、方法与步骤、测量网点、数据报告等。

4.2.1.2中等性质的源由辐射工作单位根据源的性质接近于重要源或次要源的程度决定测定大纲的制定。

4.2.1.3次要源例如某些工作中使用的密封源。对这类各个独立的源,在合适的屏蔽与严格保管控制下,不需要制订测定大纲。

4.2.2测定大纲的内容:

a.测定的目的、规模和范围:

b.测定的源的类型和频数;

c.测点布设原则;

d.使用的仪器和方法;

e.测量程序;

f.数据处理方法及统计学检验程序;

g.工作记录和结果评价;

h.质量保证。

4.2.3测量点位的布设取决于测量目的,需根据源和照射途径以及人群分布和人为活动情况仔细选择。

4.2.3.1全国性或一定区域内的环境γ辐射本底调查,通常以适当距离的网格均匀布点。

4.2.3.2核电厂等大型核设施,以反应堆为中心按不同距离和方位分成若干扇形进行布设包括关键人群组所在地区,距反应堆最近的厂区边界上,盛行风向的厂区边界上,人群经常停留的地方以及地表γ剂量率平均最高的地点(若此点在厂区外)。为了对照还需包括一些不易受核设施影响的测量点。

4.2.3.3城市中的草坪和公园中的草地以及某些岛屿、山脉、原始森林等不易受人为活动影响的地方,可适当选设点位,定期观测,以研究和发现环境辐射水平的变化。

4.3测定大纲的实施;

4.3.1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可分为源相关和人相关的y剂量率测定。

4.3.2源相关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的测定。

4.3.2.1属于重要源的核设施,辐射工作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在该设施运行前必须对周围50km范围内进行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量,以确定本底水平及变化规律。对于核电厂等大型核设施,此种测定至少应连续进行两年。

4.3.2.2对于重要源,在固定测量点上进行连续、季度或即时剂量率测量,由辐射工作单位与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制定计划并付诸实施。

4.3.2.3对于其他能够产生环境γ辐射的新裝置,例如高能加速器、微功率堆、工业探伤用加速器和强同位素源,如果它们的隔离区比较小时,最可能的关键途径是y和中子的外照射。对于这类设施在调试或投入使用的初期,辐射工作单位应进行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

4.3.2.4事故情况下,辐射工作单位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监测指令后,按所制定的应急计划迅速做出反应,采用现有的多种测量方法和手段,快速测定出事故影响范围及γ辐射剂量率水平。

4.3.3人相关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的测定,该项测定通常由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内容一般包括:

a.调査全国或一定区域内的天然γ辐射水平与变化趋势。

b.调査为数甚多的源或广泛分布、扩散的源产生的累积影响,例如大气层核武器实验或者地下核。

实验泄漏以及核事故扩散至大气对公众产生的烟云浸没γ照射和地表沉积y照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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