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辐射损伤的认识与防护体系的建立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早期的职业性急性辐射损伤,除事故外,已极为罕见了。中期所见到的高发生率的恶性肿瘤,也得以避免。除事故外,只能用大群体的或高本底地区的流行病学的调查方法,才能发现辐射损伤或危害的增加 。

这一时期重点调查对象包括:

(1)职业性受照射群体的流行病学调查;

(2)放射事故受害者调查;

(3)出生前受 X 射线诊断照射的流行病学调查;

(4)高辐射本底地区居住者的流行病学调查;

(5)原子弹、氢弹、切尔诺贝利事故受害者跟踪调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辐射防护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线性无阈学说定型、研究防护的最优化、人们普遍关注铀矿中氡致癌问题。19771979 年,ICRP 在 26 号报告中提到三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一些新概念,但年剂量当量限值的数值未变,仍为 50mSv/a。

1991 年,ICRP 出版第 60 号出版物,降低了剂量限值,全身职业照射的年限值降为20mSv/a。同时增加了环境照射、潜在照射,引入了实践与干预的概念,并做了一些修正。

1993 年,ICRP 公布了第 65 号出版物“住宅和工作场所中 222Rn 的防护”。2007 年通过的 ICRP103 号出版物用以替代 ICRP 60 号出版物。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通过其权威性的出版物,具体阐述了放射防护的指导方针、原则与方法,为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等有关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制定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 提供了基本依据。ICRP 建议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辐射防护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并仍在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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