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的特性鉴定

7.1 目标

 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对废物特性进行足够详细的鉴定 ,为废物的安全管理 、核设施退役方案的制 定与实施,以及确保符合废物接受的有关准则提供可靠的依据。

7.2 基本要求 

应按有关规定对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整备、贮存、运输和处置(排放)活动的有关物项进行特 性鉴定,确保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和相应的接收准则。 

7.2.2 进行特性参数鉴定时 ,应采用适当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 ,以保证数据的不确定度可以接受 。 

7.2.3 营运单位应配备进行特性鉴定所需要的合格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和方法,必要时也可委托有资格 的单位进行鉴定。特性鉴定参数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7.2.4 应将特性鉴定的参数、方法和操作程序列人有关文件。特性鉴定的结果和评价结论应予记录,并 按规定予以保存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021-31006762
售后服务
021-3100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