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讯


放射性标准物质及其使用
放射性标准物质
a)经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发放或认定的放射性标准物质。
b)具备相应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声明计量溯源至国际标准(SI)的放射性标准物质。c)某些天然放射性核素标准物质可通过高纯度化学物质制备。如总 β 或 γ 能谱仪测量的 40K 标准
物质可用优级纯氯化钾制备。
放射性标准物质的使用
使用标准溶液配制工作溶液时,应记录详细,制备的工作溶液形态和化学组成应与待测样品相同或相近。
使用高活度标准溶液时,应防止其对低本底实验室的沾污。
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应按计划定期开展期间核查,如果在核查中发现标准物质发生特性改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对之前监测结果的影响。核查方式包括检测质控样品、与上一级或同级的标准物质比对、送检定/校准机构确认、实验室间比对、测量能力验证样品、质控图趋势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