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大纲

后处理设施宜采用分工段或分子项、分系统调试的方式。如果采用分段调试,营运单位应确保已经调试完的工段或子项、系统得到合适的维护,确保调试期间每个工段或子项、系统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得到保存。

应考虑后续的建造和安装工程可能对调试完的安全重要建(构)筑物、系统和部件造成变更的可能性和风险。调试大纲中应包括变更前后对已完成调试的安全重要建(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必要时进行再验证测试或确认的要求。

调试大纲应至少包括:调试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调试阶段、调试内容、进度安排、调试程序、审查和核实的方法、偏差和缺陷的处理、主要审查点和控制点等。应对调试大纲进行审核、审查和核实,确保试验按计划执行并确保满足大纲目标。不得进行可能使设施进入没有分析过的工况的试验。

负责核安全的组织机构应对分工段或分子项、系统调试的组织控制,以及调试组与设施内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调提出安全建议。组织机构也应对测试过的安全重要建(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及其辅助系统,在下一个调试阶段前是否需要再次测试确认给出建议。对于刚调试完的工段或子项、系统是否由于安全分析报告的修改或升版造成对下一阶段调试的延误给出建议。

应合理组织调试顺序,以及时为正在调试的设施提供所需的支持。这主要涉及设施的“上游”部分(包括电力、蒸汽、试剂、冷却水和压缩空气等公用设施)、设施的“下游”部分(包括固体暂存、废水处理、废液和废气排放和环境监测)和设施的“辅助”部分(包括自动取样装置、样品输送网络和分析实验室)。负责核安全的组织机构应对调试顺序提出安全建议,尤其是避免因设施下游部分不可用而造成环境的污染。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021-31006762
售后服务
021-3100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