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分区

依据管理的需要将核医学工作场所分为三区,即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①控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过年限制3/10的区域,如制备、分装放射性药物的操作室、给药室、治疗病人的床位区等。

②监督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制3/10的区域,如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标记实验室、显像室、诊断病人的床位区、放射性核素或药物的贮存区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区等。

③非限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制1/10的区域,如工作人员办公室、电梯、走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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