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

①使用操作规程

要做到程序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明确涉源仪器设备操作前、操作过程中、作业结束后的具体内容、步骤和注意事项,达到非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就能顺利开展工作的目的。

②辐射防护制度

要根据辐射工作单位使用放射源的危害程度,按照辐射防护的“三原则”,明确从业人员、公众的防护措施,明确对周围环境的防护措施,明确暂停使用和暂存期间的防护措施,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比如: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隔离带、警戒绳、专人职守、实行分区管理、运行故障等措施。

③涉源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制度

要明确涉源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的计划和时间安排,明确维修、维护的责任人、内容和辐射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并规定维修、维护工作的记录表格。

④放射源出入库管理登记制度

要明确放射暂存库管理人员及职责,明确严格的出入库登记程序,明确放射源出入库的时间、放射源的基本信息、放射源的去向、接受人员和审批人员的签字等内容,并规定严格的出入库登记表格。

出入库登记工作,对移动放射源的管理尤为重要。

⑤安全保卫制度

明确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明确安全保卫的措施,明确巡查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的报告时机和形式,明确相关登记、记录格式。

比如:工作场所、暂存场所的报警系统,110联动,双人双锁等。

⑥监测计划

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明确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计划。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委托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⑦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

⑧其他相关制度

如:放射源运输管理制度,废旧、闲置放射源管理制度,放射性污染物管理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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