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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方案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规范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矿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
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个人剂
量监测。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人员;射
线装置的使用和维修人员;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
的辐射监测人员。
二、监测方法
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
监测或环境评价。
2、内部监测:每季度指定专人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
档案。
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査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
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
三、佩戴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报
警式剂量计
常规个人剂量计佩戴方法: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剂量计应佩戴
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
剂量计应佩戴在背部中间,当受照剂量可能大时,还需要在防护服外
面衣领上另外佩戴一个剂量计。
四、工作要求
必须按要求按期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督促其正确
佩戴剂量计,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放射源使用场所严禁非有关人员出入,管理人员禁止无事在放
射源附近长时间逗留。
放射源使用后一定要把开关关上。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