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现状

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包括现场监测和各种环境样品采样实验室分析。

现场监测以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简称“自动站”,以下同)在线连续监测为主,自动站数据通过通讯网络传送至省级和全国数据中心,通过数据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环境γ辐射水平和气象参数的变化,并对异常监测数据进行报警,但是,在自然界中,相对于天然放射性核素而言,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是很低的。

在天然放射性核素干扰的情况下,甄别存在于环境中的痕量人工放射性核素非常不易,而环境中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又是评价核设施正常运行或应急情况下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公众健康影响的关键指标。因此,辐射环境监测除了自动站的在线连续监测外,还须采集各种环境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根据《2015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包括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133个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在线连续监测,23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累积剂量监测;空气监测包括9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气溶胶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沉降物、降水、空气氚化水和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监测;水体监测包括十大流域77个断面的江河水监测,18座湖泊(水库)的湖库水监测,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30个点位的地下水监测,沿海11个省份的海水和海洋生物监测;此外,还包括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土壤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环境电磁辐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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