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照射的控制

1  许可证持有者应对保证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负责。有关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合格专家、医疗照射设备供方等也应对保证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许可证持有者应保证:

a)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才能开具医疗照射的检查申请单或治疗处方;

b)只能按照医疗照射的检查申请单或治疗处方对受检者与患者实施诊断性或治疗性医疗照射;

c)在开具医疗照射检查单或治疗处方时,以及在实施医疗照射期间,执业医师对保证受检者与患

者的防护与安全承担主要职责与义务;

d)所配备的医技人员满足需要,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在实施医疗照射检查单或治疗处方所规定

的诊断或治疗程序的过程中能够承担指定的任务;

e)制定并实施经审管部门认可的培训准则。

3  许可证持有者将电离辐射应用于治疗或诊断时,应注意听取放射治疗物理、核医学物理或放射诊断物理等方面合格专家的意见,并应实施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

4  执业医师和有关医技人员应将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及时向许可证持有者报告,并尽可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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