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量中的质量控制

1 样品预处理和分析测量方法必须有完备的书面程序。样品的预处理和分析测量方法应采用标准方法,或者经过鉴定和验证过的方法。任何操作人员均不得擅自修改常规采用的方法或程序。 

2 在分析测量的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防止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分析测量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应按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种类及其浓度大小分级使用。 

3 为了确定分析测量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校正措施,应该分析测量质量控制样品(平行样品、掺标样品和空白样品)。 

4. 为了确定分析测量的精密度,应该分析测量平行样品,平行样品由尽可能均匀的样品来制备。 

5. 为了确定分析测量的准确度应该用与待测样品相同的操作程序分析测量相应的标准参考物质或掺标样品,并且一般希望被分析测量的掺标样品不被分析者所知道。对分析测量中的已定系统误差必须进行修正。 

6. 为了发现和量度样品的预处理、分析过程中的沾污和提供适当扣除本底的资料,应该分析测量空白样品。空白样品应与待测样品同时进行预处理和化学分析。 

7.分析测量的每种质量控制样品数分别约占分析测量总样品数的 5%~10%。而且应该均匀地分布在每批样品之中。 

8.应该准确地配制载体和标准溶液,并根据其稳定性确定出使用期限或重新标定的期限。

在采购、领用试剂时,要注意检查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使用。 

9. 为了发现和确定本实验室分析测量所产生的系统不确定度,必须参加国家和本系统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之间分析测量的比对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国际比对。如果所进行的分析没有正式比对样品,可与其他实验室定期交换样品进行互换分析测量。对存在系统误差的结果应该分析,查明原因并采取校正措施。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021-31006762
售后服务
021-3100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