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期间的放射防护要求

宜订购按照患者人份分装的 131I 药物,如果需要分装,则应配备分装防护通风厨,宜采用自动分装、机械手分装或半自动分装。

治疗前应和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除医护人员之外的人员不应进入病房。

向病房内传递生活必需品,应通过病房外的缓冲区传递。

2 名及以上患者不宜近距离接触或者集聚。

给药过程中应提供防污染措施。

医护人员宜通过视频及对讲进行查房等医疗活动。当医护人员必须进入专用病房对患者进行救治时,应穿戴个人防污染用品。

病房区域内应配备测量患者体内活度的设备或可测量周围剂量当量率的仪器,按照7.2 的要求进行出院管理。

应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患者食物宜选用产生废物少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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