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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过程
2019 年 7 月,成立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修订编制组。
编制组于 2019 年 7 月形成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修订草稿。经讨论后于2019 年8月底形成初稿。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组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对《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修订初稿进行沟通。会后对初稿进行了完善。
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组进行了沟通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7 月,成立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修订编制组。
编制组于 2019 年 7 月形成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修订草稿。经讨论后于2019 年8月底形成初稿。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组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对《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修订初稿进行沟通。会后对初稿进行了完善。
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组进行了沟通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