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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585-1993铀、钍矿治放射性废物 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发布时间 : 2022-06-16 浏览次数 : 次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85号安全丛书(1AEA,Safety Series No.85)《轴,钍矿开采和
选冶中废物的安全管理》第1部分“实施规定”(1987年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轴、钍矿开采和选治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和要求,也规定
了废物管理设施设计、运行、退役等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轴、钍矿治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对于在役的轴、钍矿治设施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非轴、牡矿采治作业产生的、具放射性核素的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8703辐射防护规定
3术语
3.1轴、钍矿治放射性废物
在轴、钍矿脚探、开采,选治和退役等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物。
3.2废物管理
铀、钍矿治放射性废物处理、加工、运输、贮存和处置在内的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活动。
3.3退役
使轴、钍矿治设施或废物管理设施有计划地永远退出使用所需要做的各项工作。
3.4废石
采矿过程中产生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围岩及表外矿石。
3.5
流出物
排放到环境中去的流体(液体或气体)。这种流体中可能会含有固体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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