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3171998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屏蔽设计准则

前言

随着我国核工业的发展,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实践经验的增强,同时,由于ICP60号报告的正式出版,EJ317-88的某些数值和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工程技术设计的要求。因此,我们在对EJ317-88进行全面复审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和EJ317-88相比,主要是对辐射分区和事故源项以及剂量率限值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规定。另外,对某些内容做了更精确、合理的描述。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EJ317-88.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华旦、刘正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辐射屏蔽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准则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辐射屏蔽设计。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GB13976—92压水堆核电厂运行工况下的放射性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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