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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T 270-2005核电厂运行辐射防护规定
发布时间 : 2022-06-03 浏览次数 : 次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运行期间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水冷反应堆核电厂装载核燃料后的调试、运行以及检查、试验、维修、电 厂改造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等生产活动及核事故应急响应中工作人员的照射控制。核电厂厂址选择、设 计、建造和退役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18871-2002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营运单位 operating organization 持有国家核安全部门许可证(执照)负责经营和运行核电厂的单位。
3.2 承包商 contractor 以合同方式为核电厂提供服务的单位。
3.3 质量保证 quality assurance 为使物项或服务与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合,并提供足够的置信度所必需的一系列有计划的系统化的 活动。所谓“物项”是材料、零件、部件、设备、系统、构造物以及计算机软件等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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