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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69—2020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发布时间 : 2023-07-07 浏览次数 : 次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程序、要求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受超剂量限值电离辐射照射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照射 occupational exposure:除了国家法规、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按规定已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 其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所有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 radiation worker:受聘用全日、兼职或临时从事放射工作并已了解与职业放射防护有关的权利和任务的任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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