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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籽源的储存
待用的粒籽源应装人屏蔽容器内,并存放专用房问。该房间应防火、防盗、防潮湿。应建立粒籽源出人库登记制度,植人前,详细记录从容器中取出粒籽源的编号、日期时间、源名称、入库活度/数量、送货人、接收人、出库活度/数量、去往场所、出库经手人、接收人等。
应定期检查粒籽源的实际库存数量及贮存场所,对库存中的粒籽源应标明其用途。应建立显示每个贮存器的标签,在标签上标明取出的粒籽源数量。
如果住院患者死亡,体内存留总活度大于4000MBq时,治疗医师应从患者治疗部位取出粒籽源,并监测患者遗体和房间。在清点粒籽源前,不准移走任何纱布和绷带。
火葬工人处理遗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戴手套和防护面具等。粒籽源植入后12个月以上死亡的患者可以直接火化。植入后12个月内死亡的患者,总活度大于4000MBq时,应从尸体中切除粒籽源植入的器官,或从尸体中取出粒籽源,并将它保存至从植人后算起至少一年;若粒籽源总活度小于4000MBq时可以直接火化。
尸体火化时,应用高温或炉腔高大的焚尸炉,减少空气中的放射性污染。若使用低温或炉腔低
小的焚尸炉,对患者骨灰中残留的放射性物质需要屏蔽或特殊处理。火化后遗物不能散落在环境中。粒籽源植人后经10个半衰期或火化后的骨灰活度小于10°Bq,Pd火化后的骨灰活度小于10"Bq时,方可将骨灰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