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98-2017 代替GBZ98一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发布时间 : 2022-06-23  浏览次数 :

本标准全文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98一2002《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

本标准与GBZ98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标准名称改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一增加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基本原则,明确强调了健康标准的目的性:

修改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和不应从事放射工作的指征,使之更明晰、易操作;

扩展了放射工作适任性判断的内容,使之更有实用性。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姜恩海、傅宝华、江波、徐华、赵欣然、赵士义、白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387-1996:

GBZ9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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