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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与衰变热导出设计
放射性衰变释热、化学反应放热(例如酸碱中和)及物理放热、冷却、蒸发工艺 等可能会导致以下工况:
(a)溶液沸腾;
(b) 辐射或临界安全有关的状态变化(例如熔融、浓缩、结晶、含水率变化等);
(c) 转向自催化的化学反应(例如形成可能爆炸的红油),或其它可能加速的 化学反应和火灾;
(d) 破坏包容屏障部件;
(e) 辐射防护屏蔽性能下降;
(f) 中子吸收材料或中子解耦装置的性能下降。
冷却系统的设计应防止失控的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防止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 辐射照射,并防止核临界事故,尤其是高放废液贮槽和二氧化钚容器。
应通过安全分析确定用来导出衰变热和化学反应热的冷却系统的冷却能力,并评 估冷却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及相应的应急供电。相关安全要求见《乏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试行)》要求 14。如果可行,设计上应尽可能采用非能动系统进行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