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维修工作的辐射防护

在后处理设施中,直接维修是正常的或需要定期实施。直接维修工作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工作前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去污工作人员)的预期剂量进行估算;

(b)对所有工作人员,应通过以下准备活动以尽量减少个人和集体剂量:

—直接维修引起的特定风险的识别;

—尽量减少辐射源(存量),例如工艺部分的冲洗和漂洗;

—考虑使用实物模型、远程设备、额外的屏蔽或个人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剂量计;

—工作许可中相关程序的识别,包括满足个人和全体人员的防护要求的程序,如:个人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剂量计,以及时间和剂量限制;

(c)工作期间的剂量测量: —如果剂量(或剂量率)显著高于预期,则应考虑撤回人员并对工作重新评估。

(d)通过经验反馈优化改进: —对于持续的维修活动,应将经验反馈应用于正在进行的任务。

应根据风险水平制定和应用相关工作程序:

(a)应建立包括工作区在内的临时控制区。根据所评估的风险,必要时可能设置:

—带有过滤器的临时通风系统和/或排入设施通风系统的围栏;

—带有适当附加的辐射和/或气载污染物监测仪器的屏障。

(b)应在指定的进入点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面具、防护服),并在处理任何有放射性的物质时使用。

(c)根据已评估的风险,一名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应在工作场所监测辐射条件和其他安全相关条件;此人应有权在不可接受的风险情况下终止工作和撤回人员(如使用空气供应设备发生缺氧情况)。此人还应协助维修人员穿戴和监测个人防护装备。

针对维修时正常的密封屏障减弱或移除的情况,应执行上述建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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