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的整备

11.1 目标

 废物整备的目标是把废物转变成符合后续过程废物接收拍则要求的废物体或废物包,保证搬运、运 输、贮存和处置过程 中的安全 。 11.2 基本要求 11.2.1 应将放射性废液转变成固态废物体,并封闭在容器中。应根据放射性废液的特性(化学组成、放 射性核素和活度浓度等)和后续贮存、运输或处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固体基质(如水泥、沥青、聚合物、玻 璃、陶瓷体等)。 11.2.2 废物固化时应采用固化产品安全性能好、废物包容量大、减容效果好、操作与维修简单和安全 的固化配方、固化工艺与设备。

 固化体的性能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放射性核素的浸出率低;

 b)具有足够的化学、生物、热和辐射稳定性;

 。)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抗冲击性能;

 d)质地均匀、密实,比表面积小,整体性好;

 e)与基质材料和包装容器有良好的相容性。

 固化体的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1.2.3 埋置或包封固体废物时应选用合适的介质材料,以保证废物体尽可能均匀和密实。特别要考虑 某些金属废物(如 A1,Mg,Zr)与碱性水反应产生氢气的可能影响。

 11.2.4 各类废物应选用合适的包装(必要时包括外包装)才能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废物容器应符合 GB 11806和其他有关包装容器标准的规定。废物包装的材料和结构应满足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废物接 受准则的要求。 

11-2.5 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包装容器(如废物容器、屏蔽容器 、运输容器或外包装),以便于装卸、运输、 贮存和处置 . 

11-2.6 应充分考虑Q废物包装容器的密闭性.采用高整体容器时,应考虑长期辐照对废物体及容器的 影响。 

11-2.7 废物整备设施的营运者应定期对其废物体和废物包的长期安全性进行评估,以保证在搬运、贮

 Gs 14500-2002 存、运输和处置的正常工作条件下和设定的事故工况下能包容放射性物质。废物体和废物包装的技术特 性应根据评估的结果加以改进。

 11-2.8 废物包装容器应由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并按相应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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