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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水生物
以食用鱼类和贝类为淡水生物中的取样对象。在捕捞季节在养殖区直接捕集,或从渔业公司购买确知其捕捞区的淡水生物,不能采集以饵料为主养殖的水产品。
样品采集部位
根据目的取其所需部位。整个或可食部分,或者内脏、肌肉等。
采集量
包括用作分析和保存在内,一般采集数千克。另外,还要考虑处理和制备过程的干燥物、灰分与鲜料之比,以及所需部位与整体之间的比例。
采集用具
一般可委托捕捞,再购入所需样品,若由自己直接捕捞,也需与渔业人员商定。
采集方法
a)鱼类
随着鱼种不同,捕捞期也不同。多数情况下无渔业权者不能捕捞,所以需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取样。这时,应向受委托部门交待清楚应当详细记录的各项有关内容。
b)贝类同鱼类。
预处理
a)鱼类
采集到的样品,在其新鲜时用净水迅速洗净。
直接供分析和测定用的小鱼、鱼苗等全体样品,放入竹篓等器具内,控水 10~15 min。大鱼则用纸张之类擦干,去鳞,去内脏,称鲜重(骨肉分离后分别称重)。
分取肌肉、内脏等部位时,注意不要损伤内脏,以免污染其他组织;勿使体液流出,以免引起损失。
b)贝类
在原水中浸泡一夜,使其吐出泥沙。用刀具取出贝壳中软体部分,称重(鲜重)。